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各部门有关单位,企业集团公司,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区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的考试工作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国家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政部负责组织专家命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试题。全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试考务和阅卷工作由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
其他经济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取得会计师资格2年)的人员,也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但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参加评审。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2年(2007年5月以前获取的)。
2、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5年(2003年9月以前获取的)。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10年(1998年以前获取的)。
三、报名、考试时间和内容
(一)报考人员必须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章,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携带相关材料(即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照片,到所在地市级财政部门报名。
(二)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6月10日至25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财政部门汇总后于2009年6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三)考试时间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点统一设在银川市(考试学校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五)考试内容可参照财政部《2009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材料由考生自愿认购。
(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取得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根据我区会计人员参加考试的实际情况,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参照全国考试成绩标准,确定参加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区内成绩合格标准,并由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取得该合格证在自治区范围1年内(2010年)参加评审有效。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发【2006】6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在2010年申请方可参加评审。
四、考试费用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04]42号),考试费用每人100元(不含考试大纲和辅导材料)。考试费在考试报名时一次性缴清。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财政局务必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将考试费集中上缴。
五、报名联系电话
自治区会考办联系电话:(0951)5069434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951)5013185
银川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951)6888833
石嘴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952)2013516
吴忠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953)2037321
固原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954)2088165
中卫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955)7067882
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xcz.gov.cn/kjgl)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考试报名的培训宣传工作,以正式文件或在当地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上发布考试报名通知。自治区各主管部门、集团公司、中央驻宁单位请认真做好本系统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
附件:宁夏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00九年五月六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