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专项督查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今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开展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9月中旬派出15个督导组对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实地督查。9月10~12日,由教育部装备中心副主任刘诗海任组长的第三督导组,抽取我省部分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分组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问卷调查,对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检查。
这次专项督导工作主要针对14项最基本的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包括D级危房、课桌椅、寄宿学生床位、安全饮用水、食堂就餐面积、厕所蹲位、门窗、取暖条件(我省未涉及此项)、安全隐患、营养餐、边远山区教师津贴、数字教育资源收播设备、公用经费、课程开齐率等。
12日下午督导组召开汇报反馈会。省教育厅刘平副厅长汇报了我省开展专项督导情况;刘诗海组长反馈实地检查情况,督导组充分肯定我省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督导意见;省政府李强副秘书长作了表态讲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各受检市、县教育局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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