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师生百人以下学校专业保安不少于1人
日前,泉州市教育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严格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同时对学校按规模配备专业保安人数做了详细规定。
通知各学校要设立专门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200人以下的单位,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分别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各增加1名。学校、幼儿园师生人数100人以下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2名;5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保安人员,并为保安人员配齐配足必要的威慑犯罪的装备器具,并适时组织治安保卫干部进行培训。
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要支持和协助学校加强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师生自防自救意识。要加大对校园物防技防建设的投入和保障,重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要强化对校园安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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