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教育局:中小学每学期保证至少2次交通安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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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局:中小学每学期保证至少2次交通安全课

福州市出台《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分工方案》规定,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及“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每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

《方案》要求,公安部门要牵头制定各级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把参观教育基地纳入驾驶人培训“科目一”学习的必修课程;市委文明办要将文明交通项目列入文明单位(学校)考评内容;教育部门要力争教职工和学生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100%,走路、骑车、乘车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交通运输部门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业年终目标考评内容,将企业驾驶人的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个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安监部门要将各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纳入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倒查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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