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年底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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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年底前上岗

警察有包片的片警,教育也有督导责任区的“片警”了。记者12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年底之前,该省要实现督导责任区与挂牌督导制度全覆盖。按照规定,责任督学会公开名字、照片和电话,对学校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家长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学校的责任督学。

1名责任督学负责5所学校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由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按学校隶属关系组织实施。责任督学原则上按照1人负责5所学校的标准配备,县域内在校生规模大、学校数量多的地方可适当调整人员配备,做到所辖的每一所中小学都有1名责任督学承担挂牌督导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挂牌督导制度延伸至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含直属学校),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年底前,在我省学校的校门显著位置,都可以看到一个统一规格制作的标牌,上边会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有意见,可以直接给责任督学打电话反映。

责任督学有五项职责

责任督学有五项基本职责:一是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二是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三是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四是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五是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同时,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对学校管理、招生、收费、择校、课程开设、教育教学、教师师德、学生课业负担及学校安全卫生等进行经常性督导。教育督导部门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

有关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

福建省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

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教育督导及有关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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