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规定:高校不得将辅修专业当成双学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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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规定:高校不得将辅修专业当成双学位招生

记者14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该省将进一步规范高校辅修专业教育证书的管理,有关高校不得将辅修专业教育当作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进行招生宣传。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各高校可按规定设置辅修专业,并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及辅修学位证书。获得这两种证书的学生名单,可在省教育厅网站的“福建省高校《辅修专业证书》信息查询”栏目查询。由于此前操作不规范,不少高校的辅修专业(学位)证书,是以“双学士学位证书”等名目出现。实际上,辅修学位和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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