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中生在校活动时间一天不得超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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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中生在校活动时间一天不得超八小时

普高减负要求

课时总量

一周上课时数不得超过35节课,即早上四节课、下午三节课;每天在校活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寄宿生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3个课时。

禁止补课

学校和教师均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和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补课,或统一要求学生到校自习。

规范办学

高二年级之前不得进行文理分科,不擅自延长高三总复习时间。

高中不再是学生负担过重的“特区”——市教育局近日下发的一个推进普高新课程改革的通知,要求普通高中生在校活动时间一天不得超过8小时,晚自习不得超过3个课时。

这个名为《关于贯彻落实厦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是配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制的《厦门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实验指导意见(2013版)》而下发的。《指导意见》的目的大致有二:一是要求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来开展教学,不要随意拔高拔难;二是要提高教学效益,减轻学生负担。

晚自习不得超3个课时

《通知》在普高减负上的具体要求是:在课时总量规定方面,一周上课时数不得超过35节课,即早上四节课、下午三节课;每天在校活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在校活动时间”指的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间,要扣除课间休息时间,但包括课后体育锻炼时间;寄宿生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3个课时。

在补课方面,要求学校和教师均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和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补课,或统一要求学生到校自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要求高二年级之前不得进行文理分科,不擅自延长高三总复习时间,并确保总复习期间每个学生有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

通知还特别指出,学校尤其要开足开好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其中,研究性学习要在高一、高二年级开设,每周安排不少于2课时,通用技术实践操作与理论教学的课时比应达到1:1。同时,全面落实选修制度。

或对作息表做进一步规范

在被问及为什么不像小学和初中那样对普通高中上学和放学时间做进一步规范,市教育局表示,普通高中情况比较复杂,例如,有的是寄宿制的,有的尝试课改实验。

不过,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根据通知调整课程安排表,并制定本校高中课程实施方案,本月中旬上交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教育局表示,各校的课程表届时将会公示。

由于涉及高考,普通高中一直是学生过重负担的“重灾区”。一些名校高一的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学校规定早上7:30早读,年段便要求学生早上7:20到校,班主任则要求早上7:10到班级,加上晚自习到22:00下课,有的学生家里距离学校比较远,也没有经济条件在学校附近租房子,这样算来,孩子一天要在学校待15小时,苦不堪言。

本报的消息来源说,虽然无法出台类似小学和初中的减负令,但是,教育主管部门不排除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作息时间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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