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实验指导意见(2013版)》近日研制并印发,厦门市教育局明确了切实减轻高中生负担的有关规定,根据要求,高中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
据悉,这8小时还包括课后体育锻炼时间。还有,寄宿生晚自习不得超过3个课时。严格执行有关禁止补课的规定,学校和教师均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和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补课,或者统一要求学生到校自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充分保障学生节假日休息时间。另外,高二年级之前不得进行文理分科,不擅自延长高三总复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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