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福建省级扶贫县公务员录用工作,在划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合格分数线时给予降分倾斜,乡镇机关职位可限“面向本地”招考……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福建省出台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事工作八条措施,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提高人才待遇、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等多个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
据悉,省级扶贫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实际采取直接考核或专项公开招聘等更为便捷有效的办法。在公务员录用方面,在划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合格分数线时可给予降分倾斜,对乡镇机关职位可限“面向本地”招考。同时,支持高校毕业生服务省级扶贫县,每年招募派遣250名左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省级扶贫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支持省级扶贫县采取“本土化”就业直通车方式补充紧缺急需人才,对定向委培的可直接考核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到省级扶贫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间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再浮动一档或一个薪级,离开后取消。选送、资助省级扶贫县青年优秀人才到境外、省外访学研修。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向省级扶贫县倾斜,并给予项目经费补助。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资助。在选拔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工程人选等工作中给予倾斜。
在省级扶贫县乡镇工作累计满25年以上且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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