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朱慧卿
浙江省浦江县日前出台政策,父母无偿献血超过4000毫升,其子女参加中考可获得加分。其中,献血4000毫升加1分,6000毫升加2分,超过8000毫升加3分。该政策旨在鼓励献血,但因涉及教育资源分配,也引发争议。(9月24日《钱江晚报》)
无偿献血是一项善举,理应在当今社会得到倡导和褒扬。问题是,激励无偿献血,应严格按照献血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能有不合理的“自选动作”。很显然,浙江浦江将无偿献血与中考挂钩,如“父母献血超过8000毫升,子女中考加3分”等,就是一种不合理的“自选动作”。从小处讲,放大了献血者的利益,却损害了平等考试的公共利益;从大处讲,是有关部门“血荒”之后病急乱投医的表现,是在向社会和公众转嫁“血荒”责任。
不可否认,“血荒”已成为全国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这固然同公众献血积极性不高有关,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地方在执行献血法上存在诸多弊端。一方面,有关部门对无偿献血的宣传不到位,导致许多人不愿也不敢献血;另一方面,无偿献血制度本身存在一些缺陷,如无偿献血与输血费用的高昂,形成极大反差,也消弭着民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特别是,某血站工作人员用过期血液浇花等负面新闻,严重损害了血站及献血制度的公信力。
如此语境下,实行“献血加分”政策,显然让公平“失血”。一方面,在加分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父母为了子女的未来,可能会不顾一切地盲目献血,损害自己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一些父母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无偿献血,子女因此也无法享受到中考加分政策,会有一种失落感。再者,中、高考加分政策,已经饱受公众诟病,要求取消加分政策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与其让义务献血者享受一些损害教育公平的“加分”特权,拿无偿献血绑架社会和公共利益,不如首先完成好献血法“规定动作”,进一步完善义务献血激励机制。
那么,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该如何在支持和激励无偿献血上有所作为呢?首先,应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在给予无偿献血者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不能过度放大无偿献血者的利益,更不能让公共利益替无偿献血埋单。更重要的是,褒奖无偿献血,应体现政府责任,让无偿献血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制定具体化、规范化的奖励措施,激励更多人去践行无偿献血的善举。(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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