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从2013年开始举办大学生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啦啦操、电子竞技六个项目的联赛,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在18-28周岁之间,且入大学时(专科或本科)年龄不超过22周岁。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联合出台《2013年福建省大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总则》,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的在校在读大学生,且入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并具有所参赛院校正式学籍的在校专科、本科及研究生。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和降分特招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须有当地医院的体检证明)。运动员在比赛中因健康问题所产生的后果,由所在学校负责。大会要求各参赛队员在比赛其间必须购买人身保险。凡属于教学点(办学点)的学生应由教学点所在的学校报名参赛。
据了解,福建省大学生体育联赛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承办,各高等院校、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各单项分会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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