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排查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健康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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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排查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健康管理情况

3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全区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健康管理情况排查工作,重点检查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是否有违规组织幼儿群体性服药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幼儿园及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健康服务管理,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和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要做到5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通知要求对群众反映和暴露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强化责任追究,如果查实有关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并通报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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