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说,从2013年起,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职务)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晋升)。
符合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教师职称(职务)标准(任职)条件,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督导),应于3月11日―17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3月25日―29日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3月30日9:00―11:30参加考试;4月25日起可查询考试成绩。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本知识的运用、学科核心知识的运用和学科教学原理、规律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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