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适度扩大本科教育规模,支持办学条件优良的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同时,健全高校自主录取、破格录取、推荐录取和定向录取等制度,建立多元招生录取机制。到2015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总规模分别达到78万人和8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40%和53%。2011年,这一数字为30%。
《意见》提出,我省将重点建设10所左右本科高校,争取办学水平进入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重点建设20所左右示范性高职院校,争取10所左右高职院校的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民办高校。
实施一般本科院校办学水平提升计划,支持建设70个左右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70个左右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组织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200个左右重点专业、300门左右精品课程。
我省将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支持高校重点发展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空白和急需工科类研究生教育,到2015年,工学类研究生在校生比例达到30%以上;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到201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硕士研究生的比例接近或达到50%;在工程硕士、临床医学、农业推广等领域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同时,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建立多元录取机制。探索高水平大学采取统一考试、学校联考、学校单考等多样化考试招生方式;一般普通本科学校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建立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选拔或根据高中阶段学生学业成绩择优入学制度;探索建立成人高等教育注册入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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