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公务员局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福建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方案。据悉,2013年,福建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200名,报名从2012年12月1日8:00起至12月20日24:00止。
1200名包括福州市180名,厦门市50名,漳州市140名,泉州市150名,莆田市90名,三明市135名,南平市150名,龙岩市135名,宁德市150名,平潭综合实验区20名。
年龄30周岁以下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须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愿意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参与大学生村官选聘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
选聘学生除省外“211工程”的重点大学、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外,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对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优秀学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和已进入选调生考核范围的人选。
12月1日至12月20日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从12月1日8:00起至12月20日24:00止。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还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相片。
2013年2月3日上午9:00-11:30,考生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和经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中楼(地址: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将准考证送验并加盖钢印,裁下存根。
2月3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
补贴标准比照新录用公务员
据了解,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在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予以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予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
对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发补贴费。若签订聘任合同6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全额安置费;7至12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50%安置费。
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报考研究生的予以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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