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3年中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按普通高中、五年制师范、高职、幼师和特师、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顺序进行。
五年制师范、高职和中专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五年制师范、高职和进行“三、二”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
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实行注册入学;各普通中专学校可以通过注册入学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学制为一年或者一年半。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高职、中专采用网上录取办法。考生凭盖有“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高职中专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手续。凡未列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准的正式招生计划,未经省招考中心审批录取的学生,学籍部门不予注册,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籍关系。
凡已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后批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山西省今年将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对于参与和纵容考试、评卷、录取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要严肃查处普通高中超计划录取、跨市招生和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委托个人参与招生的问题。严肃查处学校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切实改变少数地方招生行为不规范、学籍管理不严格的现象。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健全招生宣传广告审查备案制度,严格审查招生学校的宣传资料,使之宣传内容与学校真实情况一致。坚决杜绝招生学校虚假不实宣传、有意误导欺骗学生的行为。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学校不得擅自散发或利用媒体发布招生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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