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有三类十种教育乱收费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这是太原市教育局昨日出台的《关于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
该方案指出,凡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均属治理范围,并对其中三大类、十种乱收费行为予以明确:
第一类,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违规收费行为。其中包括:1.各类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外收取的其他费用。2.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通过招收特长生等方式收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3.公办普通高中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4.民办学校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之外自立项目高收费、乱收费。5.高职高专学校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和与录取挂钩收费;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招生并收费。
第二类,指违规补课收费行为。其中包括: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收费。2.普通高中节假日辅导、补课,违反省有关规定乱收费。3.公办学校教师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办班收费。
第三类,指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行为。其中包括:1.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并从中牟利。2.有关部门、单位违规通过学校收取代收费。为确保对以上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市教育局将在“太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查询举报电话,增强教育收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及时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市教育局将加大查处力度,使学校不愿乱收费,不能乱收费,不敢乱收费,坚决遏制“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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