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补录网上填报志愿等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网上补报志愿时间为9月25日8:00至18:00,补录时间为9月26日至28日。
据了解,网上填报志愿条件为:考生参加过所在盟市的初中升高中考试(赤峰市、鄂尔多斯市的考生只有3月份参加过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报名的),且投档成绩在100分以上。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已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后交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装入《考生档案》袋密封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得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招生录取院校。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不再统一向各招生录取院校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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