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0号)要求,为做好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自查、检查和总结工作,近日,国家测绘局发出通知对局机关及四直属机构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检查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是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实施公务员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依法办事,严格检查。在自查、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方法步骤进行检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公务员法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明确了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方法及步骤。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公务员法实施的准备工作。检查各单位是否把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是否制定了本单位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是否组织开展了本单位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有关培训工作。 二是公务员法实施的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人员编制、职数限额和规定范围、条件、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是否按规定确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否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及本单位公务员法总体执行情况。三是公务员法相关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对照公务员法对干部人事管理法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是否根据公务员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人事管理办法。检查的方法和步骤:采用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阶段。各单位按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单位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国家测绘局人事司。二是重点抽查阶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国家测绘局实施公务员法检查组,采取听取单位汇报、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必要时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对各单位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三是总结阶段。国家测绘局实施公务员法检查组根据各单位自查和检查组抽查的情况,对国家测绘局机关及四直属局机关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送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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