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始受理2012年人才开发基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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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始受理2012年人才开发基金申请

记者1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内蒙古决定开展2012年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受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个人须于7月2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人才开发基金的申请办法、使用原则、使用范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2012年人才开发基金重点用于自治区本级招才引智工作:高层次人才开发;高技能人才开发;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子工程项目;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联络平台建设;博士后工作(流动)站建站资助;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引进从事自治区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申请该项基金须提供以下材料:《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表》,要求用A4纸打印;申请表所涉及的信息均须附相关材料复印件,申请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地区)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相关行业科技信息查询检索机构出具的查询检索报告。

个人项目申请表由各盟市人社部门、区直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填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汇总表》,于受理截止日期前发送邮件至rstzjc@126.com。各盟市、区直各部门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详细信息和申请表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nm12333.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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