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在校学生和新生儿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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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在校学生和新生儿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4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扩大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在校学生和新生婴幼儿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920万人,覆盖率要达到95%;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水平提高到240元,探索运用部分新增资金购买大病保险,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提高支付水平,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分别保持在80%和70%以上;完善门诊统筹就医管理机制和支付方式,规范统筹和保障内容,重点保障参保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多发病、慢性病等,门诊就医费用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加快建立具有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等复合功能的信息系统,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医保领域的广泛应用。

截至3月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到910.2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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