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是我国第34个植树节。全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在认真落实《内蒙古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同时,突出把握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和公益性,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尝试和探索推进义务植树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使义务植树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据了解,2012年内蒙古将大力抓好部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力争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000万亩,义务植树7500万株。
近年,全区国土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相继呈现出速度加快、质量提升、功能拓展的局面。乌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把国土绿化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日程,强化了对国土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巴彦淖尔市制定了《巴彦淖尔市义务植树管理办法》,将每年的4月12日~5月12日定为义务植树月。正蓝旗出台了沙区牧民户均三亩义务治沙的措施。杭锦后旗从非税收入和优惠政策返还税收中拿出10%作为义务植树绿化经费,每年筹资约1000万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化办创新机制,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形式,包括个人和集体可以采取抚育树木、认养树木,以及市民可以选择更多的方式参与义务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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