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召开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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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召开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中国教育在线讯 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河北省政府5月31日召开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主任、河北省政府副省长龙庄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河北省政府副秘书长李靖主持会议。

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8日两天进行。河北省高考报名45.9万人,设立345个考点,近16000个考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压力和难度进一步加大。对此,龙庄伟指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战线的同志们,务必认清当前的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细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为做好2012年的高考工作,龙庄伟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严格管理监控,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保密制度要求,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对关键环节和岗位实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监控,及时回放和复查监控录像,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处理。要加强对考试安全保密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的检查,不留工作盲区和死角,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试题泄露和试卷丢失、被盗等恶性事件。

强化综合治理,净化考试内外环境。

各级教育、公安、工信、保密、安全、宣传、监察、工商、武警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针对各自职责,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治理,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防范和打击考前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作弊工具等行为,确保高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严肃招生纪律,完善“阳光工程”。

要围绕建设教育强省、构建和谐河北的大局,不断完善和促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公平性建设,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真正融入到高校招生政策与招生管理中,确保公平竞争和公平选拔机制的常态化。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肃查处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违规行为。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对骗取报名资格、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和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以及进行虚假宣传、体制外招生、非法中介的高校、组织或个人,要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选派干部参与招生录取的全过程,监督检查招生部门执行政策和高校录取新生的情况,加强对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督,认真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招生违纪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切实维护招生制度和招生纪律的严肃性。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招生考试良好氛围。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向考生宣传解读招生政策、考试规则,进行考试纪律专项教育和违规处罚案例警示教育;组织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切实把考风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当地招生考试管理水平和教育行风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端正考风学风、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重大违规事件,要将查处结果在媒体上曝光,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龙庄伟指出,要精心部署,切实抓好高考招生各个环节的工作:

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管理。

要完善河北省高考四级培训制度,逐级负责并指导下一级开展培训工作,要重点进行职业道德、案例警示及法制教育,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加强考务管理规定、防控作弊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经培训合格上岗的所有涉考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考试工作责任书》,要把教师参加考试管理工作和执行监考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评价的重要方面。各涉考工作人员,一定要讲政治、守纪律,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切实抓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各地、各考区、各考点要建立强有力的高考领导班子,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的高考工作负总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考点主考对考点工作负全责。对2012年恢复的外语科听力测试,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在配备好听力设备的同时,充分考虑各种复杂因素对听力考试的影响,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考试期间,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现场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深入一线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认真组织好评卷工作。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做好评卷的准备、组织工作;要制定科学严密的评分标准和细则,确保试卷评阅的客观和公平、公正;要认真抓好评卷教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确保每一位评卷教师都能正确、熟练掌握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地评阅每一份试卷。各评卷员要以严谨、公正、科学的态度,高标准地完成试卷评阅工作。

高质量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严格监督、检查高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各高校都要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学校纪检等部门参加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录取各环节工作,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程序录退考生。2012年河北省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高职院校增加到21所,单招试点院校要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备案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操作,强化信息公开,杜绝虚假宣传,确保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会上,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根立、河北省保密局副巡视员李云青、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袁俭还分别就发挥本部门职能,密切配合教育考试机构做好普通高考考试安全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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