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要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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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要上报

2012年高考报名下月开始,记者从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依据《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2011年内蒙古高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要上报。

按照要求,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在网上预报名时应据实填写。考生没有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考生在预报名时却没有据实填写,如果属于这两种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放弃相应的政策性照顾项目,不再享受相应的政策性照顾分。

考生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有:台湾省籍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享受这些照顾项目的考生,预报名时须据实填写相应的照顾项目并在照相确认信息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按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否则,不予受理相关的审核认定,考生亦不得享受相应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其他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暂行)》执行。

此外,2012年以前参加过高考的考生,不再享受限定为应届毕业生所能享受的政策性照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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