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五原县出台《五原县提高初中优秀骨干教师待遇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每年按照初中教师总量15%的比例,评选业绩突出的优秀骨干教师,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进行奖励。同时启动“五原一中校内名师工程”,每年按照一中教师总量15%的比例评选校内名师,采取自主评选,动态管理的办法,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五原县教育局局长闫尚嵘表示,两项重大奖励措施的出台,对于稳定民族地区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待遇,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积极努力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五原县近年来始终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2009年以来,全县共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183名,优化了教师年龄、学历结构,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40万元,培训中小学校长、教师192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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