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石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春季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今后新生注册将采用教育部门到学校现场注册的方法,改变了以前由学校向教育部门报送的方式。
在注册备案范围方面,石市辖区内的国办中等职业学校由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办理;省属、市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办学处办理。未办理学籍备案手续的,其毕业证书不予验印。此外,高中毕业学生注册时需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所有招收卫生类专业的院校,新生注册时要提供经省卫生厅、教育厅、发改委联合评估合格的文件。
同时,招生人数不足二十人的专业不予注册;“3+2”和五年一贯制办学模式新生以省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为准,注册时需提供省考试院审核录取登记表,同时提供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文件(新生注册数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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