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质监局获悉,2012年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据了解,凡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业、建设施工业及服务业单位;本省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企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从事质量管理、质量教育和培训、质量科研、质量宣传等方面工作的人员均可自愿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0日。
河北省政府于2010年设立“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该奖为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河北省出台的《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对省内质量管理业绩显著,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河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授予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同时对在质量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省政府质量奖(个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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