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内蒙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内蒙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为内蒙古党委宣传部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人员资格和条件
应聘者除必须是自治区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时间可合并计算)。
4、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达能力、分析研判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应用知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研究生。
三、招聘工作的方式和程序
1、招聘拟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入围人选。命题及评卷、评分等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2、报名和资格审查。根据以上必备条件,由本人自愿报名。现场报名者须携带《内蒙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下载,一式二份,《登记表》必须经本单位和主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报名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报名须提供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另带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2011年4月13日。
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内蒙古政府旧院1号楼一楼报名处。
报名咨询电话:0471-6945029,4812643。
无法现场报名者,将上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除外)用特快专递寄送至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干部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党政办公新区综合楼1105房间,邮编:010096,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4月13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凡因本人所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3、考试。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开考比例不低于1:5。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
专业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专业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人选。
4、考察。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5、体检。考察对象均参加体检。体检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6、确定试用人员。根据参加招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免去其职务)。试用合格者报组织部门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附:《内蒙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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