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1年
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1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安排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1年2月23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50准时进入候考区,迟到或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办公楼(呼和浩特市哲理木路80号,乘火车路线:呼和浩特火车站乘坐51路公交车到客运公司站下车,位于路东)。
三、面试确认、资格复审及携带材料
(一)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2011年2月20日前电话确认本人是否参加面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确认电话:0471-6510796
(二)资格复审:
请电话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2月22日14:00-17:00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办公楼402房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考生报名登记表及一寸彩色照片2张,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注意:以上所列项目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体检和考察人员的比例:
(一)参加同一职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面试合格的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四)按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路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471-6510796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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