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实施“两免一补”六年:普洒教育公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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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实施“两免一补”六年:普洒教育公平阳光

“让每个孩子都上得起学,上得好学。”在内蒙古,这句话已经变成实实在在的政策。

从2004年秋季开始,自治区对全区75个旗县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于孩子来说,“两免一补”的阳光带来的是公平,是温暖,是幸福。

惠及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生

2004年国庆长假刚过,75个旗县的农村牧区孩子收到了一份“特大厚礼”:从当年秋季开始,他们从小学到初中义务教育阶段所有的教科书费、学校杂费都将得到减免;同时寄宿的学生将得到生活费补贴。

为保证这项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了《内蒙古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制度管理办法》,全区75个旗县130.7万名贫困生受益。当时全区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使内蒙古成为继新疆之后,又一个较大范围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省区。

为了让更多中小学生享受到“两免一补”的温暖,2005年,内蒙古又将实施范围扩大到81个旗县,受益学生增至149万人。2005年秋季,自治区财政增设专项资金1353万元,对全区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11万名中小学生实施了“两免”政策。截至2005年底,受益学生增至160万人。

2006年,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将“两免一补”受益范围继续扩大,让全区所有农村牧区所有孩子都能受惠,受益学生达204万人。

2007年,是内蒙古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分界点”,当年春季,自治区本级财政共安排1.25亿元,专项对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自治区规定必设科目的教科书,同时将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由2006年的每生每年小学150元、初中210元分别提高到小学300元、初中450元。到2007年秋季开学起,内蒙古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中小学生已全部实施了“两免”政策。

从2010年春节开始,自治区又一次提高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小学由300元提高到400元,初中生由500元提高到600元。2010年秋季,再次提高汉语授课农村牧区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生每年小学由500元提高到750元,初中生由750元提高到1000元。

为了确保“两免一补”政策惠泽到每个学生,确保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自治区教育、财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每年10月份对各地区落实该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自治区下拨免费教科书、免杂费资金落实使用情况,检查各地财政补助寄宿生住宿资金安排、到位情况。严禁使用不当、弄虚作假、挪用资金和拒不落实寄宿生补助费等问题的发生。

让学生有更多学习机会

“教育扶贫是最根本、最有效的扶贫。”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满达曾对媒体说:“贫困家庭往往有两三个子女,每年通过一系列政策免除的费用,就有数百元,这可能达到这个家庭年收入的一半。普及了义务教育,将来再上职校学点技能,这个家庭就可以脱贫。”

2005年,呼市政府开始实施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同时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2月22日上午11点,快到了放学时间,呼市赛罕区金桥小学门口如往常一样聚集着很多接学生的家长,他们有说有笑等待着学生放学。在记者采访中,许多家长表达了自己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后的感激之情。

“是啊,我们现在都享受着这个‘两免一补’政策”,正在等着接孩子的郭荣女士笑着和记者聊了起来。郭荣告诉记者,她和丈夫是大台村村民,现在两人开一家小店,虽然家里不算贫困,但也不甚富裕。“要说孩子上学也能完全负担得起,但是有了‘两免一补’政策的补助,家里的生活就可以轻松地应对了。”

学校办公经费有保障

以前个别学校的收费不明晰,因为教育收费问题导致的投诉时有发生,家长有怨言。现在,一些细心的家长都能在各学校看到收费公示栏,学校具体的收费项目标准、免费项目及金额,上面标注的明明白白,家长对于学校收费“心里很有数”。

“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不仅仅让学生得到切身实惠,而学校也在政策实施后受益匪浅。新机制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强化了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学校的一切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两免一补”后,许多靠收取杂费作公用经费的农村学校,多年来第一次拿到了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学校正常运转有了保障。很多校长激动地说,公用经费得到了保障,再也不为筹钱发愁了,可以把心思花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上了。

呼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小学校长王瑞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免除学杂费大大减轻了学生家长、尤其是贫困家庭的负担,使得很多孩子不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对于学校而言,在免收学杂费后,学校不再为学生拖欠学杂费而犯愁,这不仅减轻了学校的压力,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而且杜绝了乱收费现象,更便于学校的管理工作。

“政府部门对学校投入的经费相应增加,学校可以有更多的经费增加图书、购买先进的教学设备等,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对学校来说,更有利于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王校长表示。

3年内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两免一补”的实施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缓解了特困群体以及低收入群体子女因贫困而上学难的问题。对于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老百姓对“两免一补”这个名词已经很熟悉时,自治区又开始在教育投入上下大手笔,有了新的规划与目标。

2010年12月17日召开的自治区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自治区将对普通高中蒙古语授课所有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学生及普通高中汉语授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到2013年,这一政策将覆盖到全区所有高中阶段学生,全面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奇锦玉表示,对高中阶段学生实行免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于“十二五”开局之年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将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按照鼓励蒙古语授课、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和贫困生优先的原则确定标准,落实政策,分批次实行“双免”政策,确保到2013年,全区全面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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