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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社局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太原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太原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和太原市机关建设管理中心是隶属市政府办公厅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太原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主要负责民兵预备役军政教育训练、为省城防空和国防动员组织指挥提供训练场所和指挥平台、协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等工作;太原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主要承担政府工作研究与政府公报编辑工作;太原市机关建设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太原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2名,太原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2名、太原市机关建设管理中心5名。依照《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

公报编辑部: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汉语言与文秘类等专业;

国防教育训练中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计算机管理或应用专业、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汉语言与文秘类等专业;

机关建设管理中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园林设计、城建规划类专业,建筑建设类和物业管理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

4.应聘者应具有较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有较强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文字表达及计算机文字处理能力。

5.试用三个月。

6.应聘后,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五年。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统一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进行。应聘者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入面试后,由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对其有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核,凡提交虚假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禁止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考两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16日至5月29日,逾期不再报名。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在审查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网上向应聘者反馈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的信息。报考人员可在报考信息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报考信息审查意见。

4.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于5月16日至5月31日按要求在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第161号、〔2003〕9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职业能力测验》考务费40元,《专业科目》考务费40元。

5.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应在5:1以上。对报名人数比例不达要求的招聘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本次招聘。原设招聘岗位取消后,原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网上报名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厅将报名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

7.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应于6月8日至6月10日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笔试

1.应聘人员参加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以闭卷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总分达到120分以上、《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分别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笔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40%+专业科目×60%

笔试科目不指定大纲,不定教材,不指定复习范围。

《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专业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对象的确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范围要在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依据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聘前体检的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为常规性体检加肾功能检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经公开招聘考试领导组批准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

1.考察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2.考察考核因故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经公开招聘考试领导组批准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拟加分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进行公示。其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情况落实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

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室 联系人:张清利电话:0351-4030929

市人社局监察室 联系人:刘欢迎电话:0351-2020427

八、咨询电话

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0351-4225498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0351-4030019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0351-4225498

太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0351-40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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