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教育系统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2010年初提出的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继续关注民生,促进教育公平,教育惠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一是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今年,根据国家新颁标准,自治区再次提高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小学由农村牧区的265元、县镇的280元统一提高到300元;初中由农村牧区的395元、县镇的410元统一提高到500元。同时,免除了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范围学校的寄宿生住宿费,由自治区按每生每年小学100元、初中12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补助。年内,自治区共下达各种保障经费17.7亿元。
二是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一是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33个牧业旗中职学生实行免除学费资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2009年秋季学期下达资金3267万元,免除3.6万名中职学生学费。二是继续做好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年内,分配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国家奖、助学金2.2亿元,资助高校学生101782人,奖助学金资助覆盖面达31%;下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1601.4万元,受助学生80055人;发放汶川地震灾区在我区高校就读学生特别资助资金166万,资助592人;下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2.6亿元,资助19万人;下达了200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资金1590.2万元,资助15902人。三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已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1.66亿元,获贷学生3. 2万人。
三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课建设,明确将大学生职业、创业和就业教育课列为高校必修课,并在全国率先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专任教师纳入教师职务系列。开展“创业之星”进校园活动,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取得实效,全年通过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 “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民生工程”等途径选拔安排高校毕业生9000余人。组织开展了全区大学生预征入伍政策宣传与咨询活动,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人数达到1200名。2009年,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78776人,平均就业率为76.50%,同比提高1.4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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