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推进阳光招生制度化、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精神和要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2009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公开、公示、查询项目及途径进行了公告。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专刊及高等学校网站了解相关内容。
可以查询的15项内容包括军事公安院校军检政审面试阅档状态及不合格原因,阶段性提供本科一、二、三批和高职高专批考生在网报志愿后分学校、分科类已报志愿考生情况及考生投档轨迹(这一项仅限考生本人查询)等。
公开的14项内容,包括招生政策、规定,教育部下达的全部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高校招生中的咨询及举报电话。
公示的26项内容,包括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自治区级优秀学生考生名单以及2008年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高考移民”考生名单等内容。
内蒙古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实施“阳光招生”政策,提供公开、公示、查询的高考内容,目的就是尽最大可能为考生及家长提供便利服务,营造一个公开、公平、有序的高考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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