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3月31日)从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经教育部授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和人事厅联合发文,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成为我区唯一合法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代理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均无权进行。
据了解,为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各高校要严把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发放关,逐步建立起招生、新生学籍注册、学年注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毕业生就业一体化信息管理,完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高等教育学历的规范管理。学历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党校、军队院校、国外院校的高等学历证书及高中、中专(含职业中学、职业高中)、技校的学历证书不属于此范围认证。
学历认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申请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填写高等学历认证申请表(在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nmbys.com下载);单位申请认证服务,经办人还需要持有单位介绍信。
经认证查验后,对真实有效的学历证书,认证部门将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并由教育部在网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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