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学校将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10月20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组织学生开展实习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初中起点一年级、高中起点第一学期的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在新生开课前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劳动。
《通知》指出,学校应当根据专业教学需要,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有保障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企业组织实习。严禁学校安排学生在风险较大、非专业对口等行业、企业岗位实习。
《通知》中明确要求,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学校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习期间学生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石家庄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对各学校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无视有关规定,拒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一意孤行、随意安排学生外出实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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