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立健全特教经费保障机制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达95% 3年内完成10万残疾人职业培训
日前,河北省在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新规定,提高全省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据悉,河北省规定,到2010年年底,各县(市)均将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以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并明确规定,在“十一五”期末,全省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达到95%以上,其中城市市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达到99%以上,农村地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普通高校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标准的残疾学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全省普通幼儿园将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园学习,有条件的地区将举办康复训练机构,开展0至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工作。
河北省规定,除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外,还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今后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残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高于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0至15倍。
另外,河北将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全省3年内各级各类学校将要完成培训10万名残疾人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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