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的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确定,2009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总体目标将确保实现三个“零”和一个百分百。
总体目标是:造成师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8人以上的重特大伤亡事故为零;造成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人民币以上、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财产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社会恶性事故为零;学校(幼儿园)发生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交通事故等大型群体性事故为零;执行《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和学校开展紧急疏散演练活动率达到100%。
3月2日,市教育局与各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民办学校和各县(市、区)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要重点防范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集体活动发生意外等事故、事件的发生。各校要切实把自备水源卫生安全和食堂加工土豆、豆角纳入卫生监管职责,保证学生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生饮用水和食品的卫生安全。如发生学生因食用未熟透的土豆、豆角而中毒的事件,校长就地免职。各级各类学校年内要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技能逃生演练,各校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
凡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治安案件、紧急灾情、传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管是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都要按要求报告,不得拖延和瞒报。否则,一旦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 (幼儿园),取消其一年内所有评模选优的资格。凡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第一责任人将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月2日,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启动。
市教育局、公安局、安监局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将组成10个联合检查工作组就此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防火设施、学校危房改造情况、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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