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地方或学校巧立名目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兜售教辅材料,河北省教育厅就此下发紧急通知,重申严禁地方或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教辅材料。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同时在3月22日召开的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上表示,校方牵线“买教辅”者可能被判受贿罪。
“推荐”买教辅,违规
河北省教育厅在紧急通知中强调,各学校不得将教辅资料费用列入学生收费项目,坚决禁止中小学以各种理由为学生统一组织征订任何形式的教辅资料。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发放免费教科书和辅助学习资源时另外收费订购其他教辅用书及资料,学校、任课教师不得统一推荐购买教辅材料。
借教辅生财者触犯法律
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教育,自觉纠正和抵制乱收费行为。”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受利益驱动滥征订教辅资料的相关人员,如涉嫌商业贿赂,将对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农村公办中小学除作业本外不得收费
据介绍,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已全面实行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并免费提供辅助学习资料。河北教育厅强调,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只可收取作业本费,收取的作业本费应根据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分年级收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此外,河北省将高中阶段教育(含公办普通高中、公办民助高中和中职学校)收费标准审批权限收回省管,取消了设区市自行制定的“上机上网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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