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10年石家庄各县(市)区高考体检工作将于3月15日以后陆续开始。
考生隐瞒“既往病史”或入学复查与高考体检有出入而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强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当时知道结果的应立即提出申请复查,非当时知道者应于知道本人体检结果5天内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经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应于接到复查结果后15日内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查申请,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体检结束后,市、县招办应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准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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