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开始,湖北省绝大多数高校将选择部分院、系实行“按类招生”:即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按专业类先进行一个阶段的基础课程学习,一年或两年后再根据人才市场需求等进行专业分流。25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推进普通高校按专业类或岗位群招生工作的通知》,此举表示湖北省将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按类招生”工作。
入学一两年后再细分专业
“过去没有实行‘按类招生’的学校可以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已经试行的学校应进一步扩大范围,加大按类招生人数占全部招生计划的比例。”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
“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按类招生’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比较成熟。这种新的招生管理和培养模式,一是有利于学生选择专业,减少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盲目性,相应提高学生专业志愿满足率和学校报到率。二是有利于学生就业和后续发展。学生经过一两年基础课学习之后,对市场需求和个人发展的认识更加清楚,重新选择专业将会更理性、更客观。”该负责人表示。
大多数高校2010年将推新政
根据要求,从2010年开始,除少数确实不适合“按类培养”的学校或院、系之外,湖北省绝大多数学校都要选择部分院、系实行“按类招生”。
“‘按类招生’的实质是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应从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实际出发,根据各专业之间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专业类别的规模、范围和包含的专业点个数。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按照面向社会需求、促进学生发展、兼顾专业布局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精心编制专业分流方案。各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点个数或专业方向,要与学校招生计划一并公布。实行“按类招生”的学校,要尽可能早地向学生公布专业分流方案,包括分流原则、分流条件、分流时间、工作程序及具体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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