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河北省现已开始受理2009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请。
通知规定,2009届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年底前未就业的,可持居民身份证或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明、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档案或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失业保险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期限为每年的1—6月,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简化业务流程,开办服务窗口,实行公开承诺制、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充分发挥失业补助金作为求职补贴的作用,逐步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石家庄市失业保险机构服务电话:0311-86044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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