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文件精神,内蒙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自考转考最新规定,并从本月开始实行。
其中,在自治区注册的自学考试考生并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需办理向外省市转考手续的,在内蒙古自学考试报考期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报考系统,在网上选择自己的合格课程申请办理转考手续,同时通过农业银行的电子支付卡网上缴费(10元∕门)。考生申请办理转考手续后,其学籍将从自治区自学考试注册考生档案库中予以注销(包括没有申请转考的剩余课程成绩),考生从外省市返回我区参加考试,按新生报名,原在内蒙古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无效。
按照规定,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不予办理转考手续。考生的论文答辩、实践课成绩(包括英语专业的“听力”、“口语”、“口译”成绩)及免考课程不予办理转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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