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纪委、监察局9月下旬出台规定,太原市今年选派的大学生“村官”一律不得随意借调、脱岗。此外,监察部门还督促各县区,要尽快到位大学生“村官”所应享受到的各种待遇。
从今年开始,太原市、县、乡三级都建立了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信息库,跟踪他们的管理、培养和使用情况。按照有关精神,落实选聘人选的人事代理、落户、工资福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待遇。针对过去部分大学生“村官”在任职期间私自去企业打工、高校上学的现象,太原市今年特别规定选聘“村官”要自觉坚守工作岗位,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都要在村(社区)工作,相关部门也不能以参加中心工作、工作需要等理由借调、借用选聘人选离开村(社区)从事其他工作。
办法同时规定,高校毕业生任村干部前,要集中对他们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农村情况、熟悉农村政策,掌握处理农村问题和矛盾的基本方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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