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部分高校试点自主招生 推动闽台高校互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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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部分高校试点自主招生 推动闽台高校互招

未来几年,福建省将分步实施10项教育改革试点。省教育厅昨日出台的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提出,2012年,民办高职将面向中职开展注册入学试点;2013年,省内部分本一批院校将开展自主招生试点。

根据方案,未来几年,福建省将分步实施推进素质教育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现代大学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闽台高校教育交流与合作等10项教育改革试点。

高考高招方面,福建省将探索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不同招生考试办法,建立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选拔机制。2011年,部分高职院校工科、涉农、林、矿等生产一线急需的专业将以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开展注册入学试点,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漳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等8所普通高校开展大类招生试点。

2012年,福建省部分民办高职院校部分专业将面向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和中职学校的省级重点专业开展注册入学试点,由试点院校根据“高职单招”考试成绩、中职阶段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制订录取方案、组织录取,继续扩大普通高校大类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规模,开展成人高校以成人招生考试成绩注册入学试点。2013年,部分省属院校(本一批次录取)将开展自主招生试点,扩大成人高校注册入学的试点规模。

闽台高校教育交流与合作方面,福州大学新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将设立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建立两岸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基地,建立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深化“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开展闽台高校师生双向交流,探索推动闽台高校学生互招、学历学分互认、师资互聘的新办法,为海西建设及产业发展培养不同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力争到2012年,闽台两地联合开展试点的高校达到60所,其中有5所以上的台湾高水平大学与福建省高校开展实质性的教育交流合作;参加试点的台资企业达到60家,联合培养学生达到1.5万名,联合培训师资3000余人,联合编写教材60本,联合开展专项课题研究40项。到2015年,力争在合作办学,共建科学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育成)中心,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和联合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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