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通告
闽财办〔2011〕8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应届毕业生于2011年9月16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亦可报名)、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考试用书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专业阶段考试于2011年9月17日至18日举行,考试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应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时在线购买,也可于报名资格审核期间在现场购买;综合阶段考试于2011年9月24日举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出版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四、报名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http://cpaks.fj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凭网络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等进行资格审核;省直考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19日(含公休日)和4月28日-29日,地点在福州市冶山路43号旧财政厅办公楼三层,其他考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详见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各设区市财政局通告。
(三)交费确认: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请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当地考办的报名资格审核后,可选择现场交费或网上交费。报名费每科55元。
五、其他
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cz.fjicpa.org.cn)查询相关信息。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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