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办中小学学校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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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办中小学学校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

3月21日召开的长春市教育局2014年中小学生工作部署会上,长春市教育局强调,今年招生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不得拒收本学区内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公办学校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并违规收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入学采取“网上报名、电脑派送”的办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长春市教育局要求,要采取“免试就近”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科学合理划分学区,确保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中、省、市直学校及民办学校)招生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录取学生。

此外,长春市教育局还要求,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要按随机原则进行均衡分班,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证书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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