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09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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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09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09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京教工[2009]1号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区县教委、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民办高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2009年寒假将至,为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使广大师生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快乐、安全稳定的寒假,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将做好2009年寒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是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实现首都教育科学发展的基础。各区县、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一把手”和各岗位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项预案,把工作措施落在实处,切实做好2009年寒假工作和北京市“两会”、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区县、各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安全防范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寒假期间各重点部位安全。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外出活动时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规定,遵守公共秩序。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未开放的冰面玩耍;同学聚会要经家长同意,不在外留宿;遇有紧急情况发生要运用所学知识规避危险,准确及时使用120、119、110、122等求助和报警电话。中小学要以“致家长信”的形式提示家长负起寒假期间对学生的监护责任,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高等学校要提醒学生注意回家旅途中的人身、财产、饮食、交通安全,不到未开放的区域旅游、探险。

(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各区县、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学生公寓(特别是高层学生公寓)、职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实验室、配电室等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和管理,做好冬季用电安全工作,杜绝违章用电现象的发生,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区县、各单位、各学校要加强寒假期间学生活动的组织管理,确保活动安全,大型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部门审批。组织外出集体活动时,必须使用有客运资质企业的车辆,并签定安全责任书。高等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对假期留校学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学生公寓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要按照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加强寒假期间开伙食堂的管理,确保留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校内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校园安全。仍使用燃煤取暖的学校,要尽快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进一步完善通风和排烟管道等安全设施。

(四)做好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有关区县要密切关注大雪、大雾等灾害性天气预报,结合本区县实际合理安排寄宿学生返家交通问题,确保学生安全。加强农村寄宿学生离校返家乘车安全管理,主动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非法黑校车的整治力度,严禁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搭载学生。可通知有条件的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

(五)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各单位、各学校要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区县烟花办的指导下落实工作措施,引导师生自觉遵守法规,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在寒假前集中进行一次宣传教育,幼儿园要做好禁放标识的张贴宣传工作。各单位、各学校要针对胡同区、平房区、大屋脊房地区,开展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清理楼梯过道、房前屋后、露天平台上的杂物、柴草等可燃物;加强可燃物品的保管;铲除建筑物周边杂草、清除枯叶、浇湿绿化带,最大限度减少可燃物燃烧几率,同时要加大节日期间值班巡逻力度。

二、加强领导,确保中小学生过一个自主、快乐、健康、安全的假期

各区县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度出发,本着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安排好寒假各项工作,合理地安排好学生的寒假生活。

(一)各区县教委要督促检查所属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本市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公办中小学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收费;不得与民办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下同)合作或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补课收费;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校舍出借给民办学校;严禁利用校外教育场馆及设施组织或变相组织文化课补习。中小学教职工不得为民办学校举办课程补习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各中学以各种名义面向小学生举办以招生选拔为目的的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类培训班;严禁组织任何类似招生选拔性质的集训、竞赛、冬令营等活动。

(二)各区县教委要指导所属中小学校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按照课程改革精神,因人而宜,留一些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体现活动性、实践性、趣味性、有效性的寒假作业。通过家长会等方式,指导家长从孩子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寒期学习和活动计划。

(三)鼓励和引导全市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德育网上冬令营活动,充分利用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提供的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资源,享受快乐的寒假生活。中小学生可登陆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门户网站(http://bjssc.bjedu.cn)获取各类活动信息。

(四)各区县教委要在寒假前向社会公布本区县受理寒假补课等事项的举报电话。市教委将根据群众举报,重点对以各种名义面向小学生的培训、辅导、补习、竞赛等活动进行专项抽查,发现违规现象,一经核实将在全市通报。市、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

三、明确重点,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

各区县教委、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讲政治、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积极开展以四川地震灾区学生、离退休教师、山区教师、家庭经济困难师生为重点的送温暖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心送到他们心中。同时,要认真听取他们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县、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证寒假期间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大安全事件发生,要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各直管直属单位寒假领导值班表请于1月16日前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高等学校报送市委教育工委(传真:65132585),区县教委、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报送市教委(传真:66074170)。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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