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日召开的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暨加强考风考纪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2011年,吉林省将继续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监督,不断完善源头预防、有效制约、严肃查处的监管机制,对违纪舞弊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对参与高考舞弊的学生、家长和公职人员一律公开曝光。
会议上,吉林省对2011年高考工作提出,严禁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暗示、授意、指使相关人员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严禁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在招生考试中,纵容其子女、亲属、请托人违反招生考试纪律,或为其实施舞弊行为提供便利,收受贿赂或谋取其他利益;严禁利用组织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财物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严禁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为考生异地违规参加高考提供便利;严禁违反规定为考生高考加分、保送、替考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严禁高考工作人员包括参加高考监督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吉林省同时规定,对舞弊考生,将一律取消其当年成绩和下一年高考资格;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作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失职失责造成影响和后果的部门,一律追究责任;对参与或间接参与舞弊的党员干部、考生和考生家长,一律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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