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在即,吉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开学前,要立即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各高等学校和寄宿制学校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宿舍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应急装置进行排查。各受灾地区要重点排查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的校舍、围墙等基础设施,危房校舍必须停用,严防发生次生灾害。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并制定相关预案,死看死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开学前,要对校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登记造册,建立校车动态监管机制,严禁使用报废及有安全隐患车辆。
扎实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初组织开展一次以培养防灾、自救、互救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灾区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和灾后心理健康教育,使广大师生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避险、救生和报警的技能。安全教育要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注重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在九月份组织一次安全演练,内容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学校自身特点自行确定,使师生熟悉安全避险的方法、途径及疏散路线。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寄宿制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夜间疏散演练。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门卫、值班及校内安全巡逻等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在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准入制度,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加强门卫力量,坚决禁止闲散杂人随意进出校园。要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档案,完善校园安全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校园安全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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