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校本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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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校本培训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校本培训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教委: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和市教委《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管理规程》的要求,结合本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班主任校本培训工作,提高校本培训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班主任校本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为目标,以解决班主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突破口,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为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提升班主任育人能力、展示班主任工作成果提供支持和服务。搭建平台,创造机会,让班主任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中体验教育价值,享受教育的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健全中小学班主任校本培训制度,构建有利于班主任校本培训开展的保障机制。引导班主任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和自主发展意识,不断提高班主任的教育、研究、实践和创新能力,为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良、充满活力的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奠定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中小学校长应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将班主任校本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整体规划之中,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因校制宜。各中小学校应立足本校实际,灵活选择校本培训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着力提高校本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需定训。建立班主任校本培训需求调研制度,以班主任的实际需求为立足点,增强班主任在校本培训中的参与意识,激发班主任自主发展的动力。

(四)自主创新。充分发挥各中小学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和手段,拓展培训途径。

四、培训对象及学时要求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中小学现任班主任、副班主任和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其他任课教师可自愿参加。

(二)学时要求

将班主任校本培训纳入教师校本培训计划。原则上每月至少进行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各中小学校可灵活安排,每学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五、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中小学班主任校本培训应把提高班主任的师德修养、政治修养和班主任的班级管理能力、自主发展能力、反思研究能力、创新实践能力等作为校本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培训方式

通过行动研究、经验分享和反思实践,积极探索讲座对话、问题(案例)研讨、实践观摩、课题研究、网络研修、活动拓展及自学反思等培训方式。

六、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各区县应成立由主管主任任组长,中小教科、人事、财务、督导和培训部门参与的班主任校本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日常工作分管部门,负责本区县校本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为班主任校本培训的实施和推进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支撑。

(二)制度保障。各区县应将班主任校本培训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评估体系,建立校本培训工作经验和成果展示交流制度。将班主任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与继续教育学分挂钩,参加班主任校本培训的教师在5年内累积40学时,可获得不少于2学分。

(三)经费保障。各中小学校应为班主任校本培训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班主任校本培训专项经费不低于教师校本培训经费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用于专业学习、考察活动、资料购买等。

(四)师资保障。各区县、各中小学校应做好班主任校本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专家资源库、优秀班主任工作室、资源共享平台,为班主任校本培训提供师资保障。

(五)督促指导。各区县中小教科和相关教师培训部门应定期到学校了解校本培训的开展情况,帮助学校解决校本培训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中小学校落实校本培训计划,提高校本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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